股指期货名词解释

期货:期货是一种合约,一种将来必须履行的合约,它不是具体的某种货物、指数等标的物。合约的内容是统一的、标准化的,惟独变化的是合约价格。

合约标的物:期货合约所对应的“货物”、“指数”等称为标的物。它以合约代码来体现。例如,目前股指期货的标的物就是沪深300指数,合约代码IF。若是商品期货,标的物就是指某种商品。例如,上海铜期货标的物是铜,合约代码CU.

金融期货:金融期货是以金融产品作为标的物的期货。通俗地讲,我们买卖的不是“货物”而是金融产品。例如股指,利率,汇率等。

股票指数:股票指数即股票价格指数。是由证券交易所或金融服务机构编制的表明股票大盘走势的一种参考指示数字。

股指期货:以股票指数为标的物的期货。股指期货交易中的指数,是预期将来某个时候股票现货市场的指数,因此期货上的股票指数与同一时刻股票现货市场的指数意义是不一样的。

股指期货的价格:股指期货的价格,就是期货交易过程中形成的股票指数点位,与股票现货市场上公布的指数一样,都是以指数点表示,只是一个是现货指数,一个是期货指数。期货指数的每个点数都代表固定的货币价值,所以它是以点数来表现价格。例如沪深300股指期货每个点是300元人民币。

合约的价值:也称合约的大小,是计算交易保证金的基准。例如,沪深300股指期货4000点,其合约价值为:价格4000点乘以300,等于120万元人民币。

合约交割月份:是股指期货合约到期的月份,按自然月计。合约的分月是由交易所统一规定的。

合约到期日:股指期货合约的到期日就是最后交易日,也是合约的交割日。 日期是由交易所预先规定。

现金交割:在现金交割方式下,所有未平仓合约将于到期日得到自动冲销,也就是说,在合约到期日,卖方无需交付股票组合,买方也无需交付合约总价值,只是根据交割结算价计算双方的盈亏金额,通过增加盈利方和减少亏损方保证金账户资金的方式来了结交易。现金交割与每日无负债结算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差别在于两点:其一,结算价格的计算方式不同;其二,现金交割后多空双方的仓位自动冲销,而每日无负债结算后双方的仓位仍然保留。

最小交易单位:每次交易的最少合约数量,合约数量的单位为张或手,故每次交易的数量不能低于一张合约或一手,同时,每次交易数量必须是一张或一手的整数倍。

最小价格波动单位:即股票期货指数每一次价格变动的最小单位,例如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为0.2点。

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也就是每日价格涨跌的限制范围。由涨停、跌停限制组成。

合约保证金:是买卖期货合约后的履约保证,目前仿真交易的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保证金的收取额 = 合约价格×300×保证金比例×开仓合约的数量。

交易手续费:客户买卖期货合约所付出的费用。包括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和期货公司的交易佣金。发生费用从客户帐户中自动扣除。

套利:指同时买进和卖出两张不同种类的期货合约。交易者买进自认为是“便宜的”合约,同时卖出那些“高价的”合约,从两合约价格间的变动关系中获利。在进行套利时,交易者注意的是合约之间的相互价格关系,而不是绝对价格水平。

投机:为获取差价利润而进行风险性买卖,不是为了避险或投资。

交割:对到期后的未平持仓合约,按交易所规定的规则和程序,了结期货合约。

开盘价:开盘价由集合竞价产生。集合竞价的方式是:每一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内,前4分钟为期货合约买、卖价格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产生的开盘价随即在行情栏中显示。

收盘价:收盘价的产生比较简单,通常以该合约当日最后一笔成交的价格作为收盘价。

最高价:当天某合约最高成交价。

最低价:当天某合约最低成交价。

最新价:当天某合约当前最新成交价。

结算价:当天某合约所有成交合约的加权平均价。 计算方法由交易所规定,目前沪深300指数期货每日结算价为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买价:某合约当前最高申报买入价。

卖价:某合约当前最低申报卖出价。

涨跌幅:某合约当前价与昨日结算价之间的价差幅度。

涨跌停板:沪深300指数期货的涨跌停板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10%。合约最后交易日不设涨跌停板。因为最后交易日不是以期货价格的平均价作为结算价,而是以现货指数的平均价作为结算价。必须要保证指数期货的价格能够和指数现货趋同,因此不设涨跌停板。

多头和空头:凡是期货交易,一定是既有买方又有卖方。在期货交易中,买进期货合约者称为多头,卖出期货合约者称为空头。多头认为期货合约的价格会上涨,所以会买进;相反,空头认为期货合约的价格高了,以后会下跌,所以才卖出。请注意,在股票市场上,也将买进方称为多头,卖出方称为空头。然而,在股票交易中,卖方必须有股票才能卖,没有股票的人是不能卖的。而在期货交易中则不一样,没有对应的标的物也可以卖出期货合约。

开仓、持仓和平仓:在期货交易中,无论是买还是卖,凡是新建头寸都叫开仓。交易者建仓之后手中就持有头寸,这就叫持仓。而平仓是指交易者了结持仓的交易行为,了结的方式是针对持仓方向作相反的对冲买卖。由于开仓和平仓有着不同的含义,所以交易者在买卖期货合约时必须指明是开仓还是平仓。

比如,某投资者在12月20日开仓买进1月沪深300指数期货10手(张),成交价为4000点,这时,他就有了10手多头持仓。到12月27日,该投资者见期货价上涨了,于是在4200点的价格卖出平仓7手1月股指期货,成交之后,该投资者的实际持仓就只有3手多单了。如果当日该投资者在报单时报的是卖出开仓7手1月股指期货,成交之后,该投资者的实际持仓就不是原来的3手多单,而是10手多头持仓和7手空头持仓了。

市场总持仓量:对投资者来说,自己的持仓自然是清楚的。而整个市场的总持仓有多少,实际上也是可以得到的。在交易所发布的行情信息中,专门有“总持仓”一栏,它的含义是市场上所有投资者在该期货合约上总的“未平仓合约”数量。交易者在交易时不断开仓平仓,总持仓因此也在不断变化。由于总持仓变大或变小,反映了市场对该合约的兴趣大小,因而成了投资者非常关注的指标。如果总持仓一路增长,表明多空双方都在开仓,市场交易者对该合约的兴趣在增长,越来越多的资金在涌入该合约交易中;相反,当总持仓一路减少,表明多空双方都在平仓出局,交易者对该合约的兴趣在退潮。还有一种情况是当交易量增长时,总持仓却变化不大,这表明以换手交易为主。

换手交易:换手交易有“多头换手”和“空头换手”,当原来持有多头的交易者卖出平仓,但新的多头又开仓买进时称为“多头换手”;而“空头换手”是指原来持有空头的交易者在买进平仓,但新的空头在开仓卖出。换手交易表现为市场总成交增加,但总持仓却不变。

期货成交量双边计量:交易所发布的实时行情信息中,有“成交量”和“总持仓”栏目。“成交量”是指当日开始交易至当时的累计总成交数量。然而,在统计上,却有单边和双边的区别。我们知道,凡是成交,必定是有买进也有卖出的,而且两者在数量上是绝对相等的。比如,有人出价以4000点买进10张沪深300指数期货,同时有人出价以4000点卖出10张沪深300指数期货,结果这10手单子成交了。那么,总共成交了多少呢?如果以单边计算,则成交量就是10手,而以双边计算,则成交量就是20手了。显然,双边计算是将成交双方的数量加起来统计的。同样,“总持仓”的双边统计也是将多空双方的未平仓数量加起来计算的。请注意,在境内商品期货市场上,“成交量”和“总持仓”都是按双边统计的;而在国外市场上,基本都是按单边统计的。对于沪深300股指期货,这两个指标也是按照单边统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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